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海拉尔区新农村小学为切实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精神,结合本校实际,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本着“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公正、公平、公开”、“ 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的原则,达到进一步调动广阔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学校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目标
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 指导思想:实施绩效考核,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科学和谐进展为目标,以加强老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进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原则,着力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老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以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素养教育全面深化实施
二、绩效工资实施细则:(一)、奖励性部分(1)构成1.工作量 (占 50%)2、超工作量 (占 5%)3.考核优良奖 (占 16%)4.教育教学成果奖 (占 16%)5.出勤奖 (占 6%)6、班主任津贴 (占 2%)7、边远学校倾斜补贴 (占 5%)(2)细则(一)工作量(占 50%)1、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量每月得 50 分
临时代课每节课 2 分
3、任课老师出现漏课情况,每节课减 10 分
4、病假:住院治疗 每天 -0 分,非住院治疗 每天 -2 分5、事假 每天 -3 分6、婚假 超过法定婚假 每天 -10 分7、产假 超过法定产假 每天 -10 分8、旷工 每天 -50 分9、迟到、早退(含值日值宿) 每次 -2 分10、值日值宿漏岗 每次 -20 分11、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扫雪 每次 -2 分扣分累计最多 50 分,不计负分
(二)超工作量((占 5%)超工作量(课时)部分,按超工作量(课时)补贴计算公式折算成金额(三)考核优良奖(占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