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1
目的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激励各级员工增强质量管理意识,仔细落实各级岗位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分公司、直管部工程质量管理的奖罚
1 公司质量处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各经营单位、各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控制,依据本制度处罚和上报公司依据本制度进行奖励
2 公司各部门参照本制度进行处罚和上报公司进行奖励
各分公司、直管部负责对所属范围施工项目参照本制度进行处罚和奖励
1 奖罚依据和内容4
1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2 施工现场员工违反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
2 奖励和处罚程序4
1 奖励由公司质量处依据本制度提名,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在年终质量管理总结会或公司职代会上兑现奖励
2 处罚由公司质量处依据本制度执行,被罚分公司、项目部和责任人接到处罚通知后,在 15 日内将被罚款项交到公司财务部门,对超过规定交款时限的被罚款项由财务部门从项目的资金往来中扣除
所罚款项划入质量安全基金,设专人管理
财务处定期将罚款到位情况报公司质量处
3 分公司参照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1 奖励规定:对在质量管理中做出成绩,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及有关人员给予以下经济奖励
1 对代表公司迎接区住建厅、市县住建委(住建局)、集团公司组织的上、下半年或住建部每年组织的质量检查的项目部、分公司,市县级(含县级市)及集团公司检查优良的奖励3000 元;自治区级检查优良或受到通报表扬的奖励 5000 元;国家级检查优良或受到通报表扬的奖励 10000 元,检查结果以各省市县文件通报为准
2 项目获得各级质量优质奖称号的,公司对相应项目部、分公司、和公司质量处、工程管理处进行奖励
获市级优质奖的,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