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法律规范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职工带薪年假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人事专员负责考勤与休假的统计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及请假的管理,每月按时提交考勤资料
第二章 考勤管理第五条 本公司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实行每周双休日,每周工作 40 小时的工作日制度
第六条 工作时间规定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
休息日:周六日工作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7:30
第七条 项目管理部工作时间、休息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平常的超时工作一般不计加班,可由部门经理、项目经理适当调整工作时间,特别情况须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 因施工现场工作特点,项目部休息日期间工作不计加班,也不享受串休储备,但项目部可根据施工进度情况,由项目经理统一安排、调整人员休息
另外,项目结束后,由公司统一安排项目部人员休息
第九条 出差期间如遇公休日,不计加班;结束出差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调休,调休时间不超过出差期间公休日(原则上为连续出差 7 天可调休 1 天)
第十条 考勤确认
公司总部职员通过指纹打卡机签到签离,记录考勤
项目部、分支机构或不能实行指纹打卡的单位,使用《考勤表》记录考勤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
公司实行工作日志辅助考勤,工作日志记载员工上班的有效工作内容,凡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个人工作日志,考勤资料不完整不能记录考勤
员工要如实仔细、法律规范填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