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北海鑫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考勤管理规定(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法律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及结合监理工作特点,公司执行正常工作时间和弹性工作时间两种管理办法
考勤办法有分项目考勤管理办法及机关部室考勤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全职员工的考勤管理
第四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各部门领导负责监督本部门考勤的执行;部门考勤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考勤及呈报
第二章 考勤管理第五条 工作时间: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00-12:00 ,下午(5 月 1 日到 10 月 31 日) 15:00-18:00 ,(11 月 1 日到来年 4 月 30 日)14:30-17:30,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 7 小时,其中每周有两个小时为加班时间
地区部和项目部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各项目监理部作息时间由项目部根据实际工作,参照机关部室的工作时间自行调整,确定后报地区监理部批准,由地区监理部交公司综合办备案
公司每月考勤期间为当月 1 日至当月底,每月工资及福利补助核算、考核等均以此时间为准
第六条 考勤形式一、机关部室考勤公司机关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前和下班后,公司机关部室职员、监理部项目部文职人员在 OA 网上签到确认,若因故不能确认,应及时填写请假单报本部门负责人或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然后在 OA 网上送综合办备案,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每月 4 日前由部门根据 OA 考勤记录填报考勤汇总表(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交综合办复核作为计发上月工资的依据
二、地区部考勤地区部和项目部实行考勤表(附件二)考勤制度,并实行地区(项目)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