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企业标准 Q/527-247-2024 交通运输及车辆安全管理程序 版本/修订次:2/0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加强公司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努力提高全体机动车驾驶员遵章守纪、安全行车的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1.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单位)机动车辆、交通运输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2 引用标准和文件下列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为本程序的条文。在程序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规定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国务院[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国务院 89 号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公安部[1994]20 号令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GB4387-84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DL5009.1-202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黑龙江省电力公司 车辆交通安全法规规章选编(1997)Q/527-231-2024 尘毒、射线作业安全管理程序Q/527-207-2024 记录控制程序3 职责3.1 公司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对各单位、项目机动车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检查、指导,审定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内部处理意见。3.2 资产管理部是公司机动车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和驾驶员的培训、考核。3.3 车辆使用部门(单位)负责机动车的调度与驾驶员的日常管理。3.4 各项目部(单位)应严格执行本程序及相关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 程序4.1 交通安全组织机构设置4.1.1 公司成立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2024 年 03 月 01 日批准 2024 年 03 月 15 日实施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1.2 各单位、项目部成立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各单位、项目部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单位、项目保卫部门负责机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4.2 机动车驾驶员的配置与管理4.2.1 公司、单位、项目部按需要配置驾驶员(含借用、聘用驾驶员),由用人单位申请推举,资产管理部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4.2.2 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由使用部门按国务院[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执行。4.2.3 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准驾证,方能驾驶车辆。4.2.4 特种车辆包括工程抢险车、抢救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