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系回复函 编号:0 0 1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 #-1 7 #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 由 回复编号:0 0 1 工程联系函 内容: 1 、根据现场施工需要进行,今后道路标高另行考虑
2 、小区中心景观属环境施工,我方没有同意此处做办公及生活区,属乙方单方行为由乙方负责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 0 0 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工程联系回复函 编号:0 0 2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 #-1 7 #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 由 回复编号:0 0 2 工程联系函 内容: 1 、 2 、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 0 0 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工程联系回复函 编号:0 0 3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 #-1 7 #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 由 回复编号:0 0 3 工程联系函 内容: 1 、水泥采用“红狮”牌(必须用总厂生产的水泥);钢筋采用“元立”牌钢筋
2 、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做好防护措施
3 、基础施工标高 1 #、2 #、9 #、1 0 #楼暂定比主入口慢车道边高 3 0 ㎝,3#、11#楼暂定比主入口慢车道边高 3 5 ㎝,4#、12#楼暂定比主入口慢车道边高 4 0 ㎝,5#、13#、16#、17#楼暂定比主入口慢车道边高 4 5 ㎝,6#楼暂定比主入口慢车道边高 5 0 ㎝,7#、8#、14#、15#楼另定,以上具体标高待基础完成后重新确定
签发: 浙江宏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 0 0 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工程联系回复函 编号:0 0 4 工程名称 江南华府1 #-1 7 #楼 主送单位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抄送单位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事 由 回复编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