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1、病房应设有差错事故登记本,差错事故发生后,由本人或发现差错者负责登记,并由护士长签字
2、登记时应将日期、时间、病人姓名、床号、诊断及差错经过、性质、责任者填写清楚
3、护士长每日检查差错事故登记本,如为一般差错,由护士长在交班会上向全体医护人员进行教育
4、严重差错事故发生后,本人应立即口头向护士长报告,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时上报上级领导,重大医疗事故立即报告院长
5、发生严重差错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保留,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必要时保留病人的标 本以备 鉴 定
6、差错事故发生后,按 情 节 及性质组 织 科 室 人员进行讨 论 ,分 析 原因 以提 高 认 识 ,吸 取教训 ,改进工 作 ,并确 定 事故的性质,提 出 处 理意 见
7、发生差错事故的个 人,如不按 规 定 上报,有意 隐 瞒 ,时候 经领导或其 他 人发现,应按 情 节 轻 重给 予 处 理
8、差错事故于每月 初 填写报告表 交护理 部
2 护理差错事故定性标准 事 故 定 义 : 是 指 医 疗 机 构 及 其 医 务 人 员 在 医 疗 活 动 中 , 违 反 医 疗 卫 生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 部 门 规 章 制 度 和 诊 疗 护 理 规 范 、 常 规 , 过 失 造 成 患者 人 身 损 害 的 事 故
( 具 体 参 照 国 务 院 颁 发 的 《 医 疗 事 故 处 理 条 例 》) ( 一 ) 差 错 事 故 定 性 标 准 Ⅰ类差 错 ( 严重差 错 ) 定 义 : 在 护 理 工作中 , 由于责任心不强, 查对不严, 违 反 操作规 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造 成 的 错 误, 给病人 造 成 痛苦, 延长治疗 时间, 增加经济负担, 但未造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