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动火分析操作规程 1 分析目的 安全动火分析系指安全分析(设备、容器、管道等进入的分析)和动火分析。安全动火分析是化工企业中一项特别重要的分析工作,因为化工生产的特点是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窒息。我厂主要的易燃物有原料气(粗煤气)、氢气、一氧化碳、氨、硫化氢、甲烷等物质;主要的有毒物质有一氧化碳、氨、硫化氢、甲醇等;窒息物质有氮、二氧化碳等。 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明火即发生燃烧或爆炸;有毒物质在空间超过规定允许浓度时,会使作业人员中毒甚至致死;易窒息物质会使人呼吸缺氧窒息而死亡。因此,在周围有易燃易爆物质的装置界区或场地作业,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可燃物含量合格后方能动火。作业人员进入设备、容器前必须进行安全分析,有毒物质含量合格且氧含量大于 19%后方可进入。凡作安全动火分析的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及时准确地报出分析结果,以确保人身、生产的安全。 2 安全动火分析取样 2.1 管道、设备内取样 2.1.1 取样前必须了解管道、设备是否经过置换(气体管道、设备要经氮气或惰性气体置换),确认置换后方能取样。 2.1.2 取样时应考虑到各种气体的比重。当被测气体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部各一个气样。 2.1.3 取样要有代表性,要特别注意死角部位及阀门、法兰间隙缝等残存的气体。取样插入的深度应符合以下各点要求: 在一般设备、管道中取样,插入深度为 2 米以上; 在法兰间隙缝或容器上的小孔中取样,插入深度为 1 米以上; 在较大容器和较大管道中取样,插入深度为 3 米以上; 在各类气柜、球罐中取样,插入深度为 4 米以上; 对庞大复杂设备,必须多点取样。 2.2 空间取样 2 2.2.1 首先了解动火点或作业点周围、上下有哪些是可燃或有毒介质的管道和设备。 2.2.2 注意风向与动火点或作业点的位置,以及来风方向有无可燃、有毒气体。 2.2.3 了解上述情况后再行取样,取样时应特别注意动火点和作业点附近的管道接头处,必要时应专门在接头处取样。其次应注意作业者经常活动的地方,离地面或操作台 1.5 米高处的呼吸等。 2.3 注意事项 2.3.1 根据样品特性、存在状态及测定方法,确定例行的取样设备和取样量。 2.3.2 取样时间必须在动火或作业前半小时进行,超过半小时应重新取样分析。 2.3.3 分析后须将样品保留至作业结束为止,以便复查。(测爆仪方法除外) 2.3.4 取样用球胆、容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