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 有限公司 首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衔接转换 方 案 注:该方案涉及到了企业可能遇到的全部项目的转换问题,但每个企业的情况有所不同,请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执行
1 第一章 新旧准则衔接转换基本要求 一、衔接转换的前提 (一)企业 2011 年度财务决算仍然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2011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二)以 2012 年 1 月 1 日作为新准则首次执行日和衔接转换调账日;从 2012 年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三)在首次执行日对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四)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以编制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衔接转换对照表(见附表一与附表二),并以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初始化或增加系统调整期进行调整的方式实现账务系统的衔接与转换
(五)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形成决议
二、衔接转换程序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首次执行日衔接转换的具体步骤如下: 1、2011 年 12 月 31 日按原核算办法规定将2011 年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处理完毕,进行结账并编制决算财务报表
2、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编制新旧会计科目总分类账余额衔接对照表(见附表 1),将旧科目余额按新准则要求简单分拆为新科目余额
3、在新旧会计科目总分类账余额衔接对照表(附表 1)的基础上,编制新旧会计科目总分类账余额转换调整对照表(见附表 2)
以新科目为对象,将旧科目重分类至新科目的余额归集汇总,并对新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日需 要重分类调整和追溯调整的事项进行调整,形成 2012 年 1 月 1 日新会计科目的初始化余额
4、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初始化 在 2011 年结账后 ,按照新旧会计科目总分类账余额转换调整对照表中 确 定的新科目余额对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