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帐务处理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 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
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 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
本人只在此探讨建造合同法准则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业务处理,与生产性企业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讨
(一)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企业的 “生产成本 ”科目
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
下面设置 “合同成本 ”和“毛利 ”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人工费(项目 / 部门核算)(2)材料费(项目 / 部门核算)(3)机械使用费(项目 /部门核算)(4)其他直接费(项目 /部门核算)(5)分包成本(项目 / 部门核算)(6)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管理人员工资(项目 /部门核算)职工福利费(项目 /部门核算)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 /部门核算)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 /部门核算)办公费(项目 /部门核算)差旅费(项目 /部门核算)财产保险费(项目 /部门核算)工程保修费(项目 /部门核算)排污费(项目 /部门核算)劳动保护费(项目 /部门核算)检验试验费(项目 /部门核算)外单位管理费(项目 /部门核算)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取暖费(项目 /部门核算)其他费用(项目 /部门核算)2、工程施工 -毛利,核算工程毛利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 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
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
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 ”科目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工资及附加(部门 /设备核算)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