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备案号:北京市地方标准DB DB11/ ×××— 201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征求意见稿 ) The Facilities Standards for Safety & Protection,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and Safeguards&Fire Fighting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2012-×× - ××发布2012-×× - ××实施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 合 发 布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The Facilities Standards for Safety & Protection,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and Safeguards &Fire Fighting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编号:DB111XXX-2012 备案号: XXXX – 2012 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施行日期: 2012 年 XX月 XX日2012 年北京1 前 言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 其中第 3.1.4 、3.3.4 、3.3.5 、3.3.6 、3.4.6 、3.4.9 、3.4.13 、3.4.17 、3.4.18 、3.4.19 、3.4.24 、3.4.26 、3.4.28 、3.5.2 、3.5.4 、3.5.5 、 3.5.9 、3.5.13 、3.11.4 、3.11.5 、3.12.8 、3.12.13 、3.15.8 、5.3.12 、5.3.13 、5.3.14 、5.3.25 、5.3.27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依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京质监标发〔2011〕74 号) 文件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安全处及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建工集团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本标准主要内容分为:总则、术语、安全防护、场容卫生、保卫消防及附录,共5 章和 1 个附录。其中附录A 为规范性(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四号中路16 号院 3号楼施工处邮编: 100039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2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