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 /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市政道桥管线工程)办事指南汕头市潮南区城乡规划局--发布--实施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市政道桥管线等工程建设(含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符合城乡各层次规划;()符合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和规划技术规定要求;()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原址并按原规划红线宽度或现状进行维修改造的工程和非独立用地的市政管线工程除外),并满足该许可证规定的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设计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及相关审批部门审定并与报送的材料一致;()已取得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已取得投资计划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年公布,年月施行,年修正)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年公布,年月施行)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年公布,年月施行)第五十九条。三、实施机关汕头市潮南区城乡规划局。权责划分(区)负责区级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市政道桥/管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市政道桥管线工程)。四、许可条件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必要条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批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原址并按原规划红线宽度或现状进行维修改造的工程和非独立用地的市政管线工程除外),并满足该许可证规定的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设计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及相关审批部门审定并与报送的材料一致;()已取得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已取得投资计划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2 / 8 ()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已将规划许可事项的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等事项在政府网站、建设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十日以上;()已按要求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予批准的情形:项目设计内容不符合城乡规划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的,不予核发,出具不予许可决定的书面意见(不准予理由)。五、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或个人印章并详明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