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工 程 质 量 奖 罚 制 度为贯彻质量理念,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法律规范现场施工程序,严抓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泰山〞杯,贯彻落实公司的三检制度、及一百项规定动作。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不按图纸施工、不符合施工法律规范要求,造成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分包和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的处罚,具体奖罚制度如下。质量奖励一、样板先行,各分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参照样板要求施工验收,在每月“质量检查”活动中,考评在前二名的根据项目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 1000~3000 元。三、阶段性验收过程中,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组验收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验收的工程及部位,对相关的班组和工长予以奖励 100~1000 元。质量处罚一、严格按图施工,不得违返,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二、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防水材料到现场均要有合格证,出场时间,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三、现场严格、仔细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对于自检、互检、交接检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 500~1000 元的处罚。四、分包队质量检查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 1000~2000 元罚款,质检员处以 50 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 2000~3000 元罚款,质检员处以 100 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量检查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五、不履行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队处以1000~3000 元罚款。六、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否则主要负责人处以 1000 元∕次罚款,并对有关人员处以 100~200 元∕次罚款。七、专业工长、质量工程师不做质量工作记录,发生漏检、错检的,不及时向公司质检部反馈整改通知单的,以及分包班组不及时向项目质检部反馈整改通知单的,对其处以 200~500 元罚款。 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