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报销制度1 差旅报销在执行中心《出差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对工程人员差旅报销做出如下补充规定:1.1 通过工程业务技能考核,被评定为“项目经理”的人员,出差补助按中心“正式员工”标准执行。1.2 通过工程业务技能考核,被评定为“实习人员”的人员,出差补助按中心规定中“实习人员”标准执行,即出差补助为双人 140 元/天,单人出差为 160元/天。1.3 在需要 2 人以上实施的工程项目中,由工程主管根据“培训优先”的原则进行人员配置,即至少应为配置“项目助理”1 名。如有特别情况,需要 2 名或以上“项目经理”实施的工程项目,工程主管应向分管领导请示,并根据相关批复安排项目实施人员。1.4 工期控制应严格根据《出差管理规定》执行。逾期部分,原则上不计入出差补助报销。如有特别情况,出差人员必须在相关出差报告中详细说明,并经过工程主管、分管领导对差旅费用及补助重新核准后,方能报销。1.5 工程出差及差旅报销流程: 1.5.1 工程主管负责派遣人员出差,如出现被派遣人员无法按要求出差的情况,被派遣人员必须向工程主管提交《任务调整申请单》(附表 1)。由工程主管上报中心主管领导后,根据批复对出差人员进行调整。同时,该表单存入工程人员绩效考核档案。1.5.2 工程主管填写《出差任务单》,报中心主管领导批准。1.5.3 工程主管将《出差任务单》下达至出差人员。1.5.4 工程人员完成差旅任务后,一周内提交工程报告(出差人员分别提交各自报告),并根据报告要求完成相关记录。由工程主管负责核查。1.5.5 工程主管、项目经理协商制定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经中心主管领导批复后转相关人员或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1.5.6 工程主管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工程出差任务单》。1.5.7 工程人员持《工程报告》、《任务单》、《差旅报销单》到分管领导处报批。1.5.8 工程人员报销差旅费用。2 手机话费报销手机话费报销执行中心颁布的《手机话费报销管理办法》,其规定如下:2.1 手机话费报销额度职务报销金额部门经理级200 元/月部门副经理级150 元/月因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员≤100 元/月因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员,需单位报销手机话费的,填写《报销手机话费申请单》,经其本人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复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申请单留本部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各一份备案。因工作性质长期出差等特别情况,需要临时增加话费报销人员或额度的,应填写《报销手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