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型建材厂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型建材厂是新型建材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矿井新型建材的开发和矿物的综合利用。工作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现场管理。一、部门职责第 1 条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第 2 条 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第 3 条 落实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第 4 条 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产计划。第 5 条 监督落实本单位各岗位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第 6 条 负责对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第 7 条 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第 8 条 执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讨论、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第 9 条 组织本单位新入厂人员签订师徒合同、劳动合同,并监督执行。第 10 条 负责本单位的设备(设施)、车间、场地、库房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二、责任追究第 11 条 未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的,新型建材厂负直接责任。第 12 条 未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的,新型建材厂负直接责任。第 13 条 未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的,新型建材厂负直接责任。第 14 条 未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产计划的,新型建材厂负新直接责任。第 15 条 对本单位各岗位持证上岗情况未监督,新型建材厂负直接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16 条 对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不善,新型建材厂负直接责任。第 17 条 未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未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新型建材厂负主要责任。第 18 条 未执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新型建材厂负主要责任。第 19 条 未组织本单位新入厂人员签订师徒合同、劳动合同,新型建材厂负主要责任。第 20 条 本单位的设备(设施)、机房、库房的安全管理出现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损害的,新型建材厂负主要责任。第 21 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经济处罚。新型建材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型建材厂厂长是新型建材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矿井喷浆配料供应、电厂粉煤灰开发利用、处理的生产管理,必须熟练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