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 融资租赁合同文本及相关的契约性文件第一节 对融资租赁合同等契约性文件的一般要求一)融资租赁合同及与之相关的、为使该合同得以生效和履行的其它必不可少的契约性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因此,对这些契约性文件的首要的要求,是必须遵循而不是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明确规定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些契约性文件的条款内容必须体现以下原则:当事人相互平等原则、当事人不受他人非法干预的自愿原则、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公平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
三)融资租赁交易的复杂性,决定了融资租赁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意思表示,必定是一个在当事人之间反复磋商的过程,并以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体现
尽管融资租赁合同可能有示范文本,或者出租人机构往往备有参考文本,但是,鉴于各特定融资租赁交易的差异性往往大于其同一性,因此,这些文本都不能作为格式文本看待
四)融资租赁合同及与之相关的契约性文件的条款必须具有以下品质: 1)用语合于法律规范和统一;2)意思表示明确,不存在可能产生歧义的缺陷;3)可以据以操作
第二节 参考文本 下面随附作者为各种形式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相关的契约性文件设计的的参考文本
这些文本是:一)(典型的直接租赁用)融资租赁合同文本;二)(直接租赁中委托他人购买时用)融资租赁合同文本;三)(转租赁用)融资租赁合同文本;四)(回租用)融资租赁合同文本;五)(转回租用)融资租赁合同文本;六)(汽车租赁用)融资租赁合同文本;七)(委托承租人指定的第三人购买时用)委托代理协议文本;八)(由承租人自己购买时用)委托代理协议文本;九)(回租用)所有权转让协议文本;十)(转回租用)所有权转让协议文本;十一)合同生效通知书文本;十二)(委托租赁用)合作租赁融资协议书文本;十三)(涉及知识产权时用的)AGREEMENT ON LEA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