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员工出差管理规定(暂行) 签发人:第一条 总则1
目 的:为确保公司员工的出差管理更加法律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体员工因公出差之管理工作
第二条 出差的定义、分类1
出差的定义:凡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地(所在城市)的范围外出工作或外出培训者视为因公出差
出差的分类1)当日出差:外出工作可当日往返者
2)远途出差:外出工作不可当日往返,须在外住宿者
第三条 出差的申报1
员工应至少提前 2 天办理报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准予出差,否则,除不予以报销差旅费用外,还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特别情况时可补办报批手续
出差审批权限1)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含部门经理,下同)由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2)副总经理级以上员工(含区域总经理,下同)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出差申报程序1)出差员工必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规定上报审批,由各级主管领导按权限审批,并核定其预支费用以及差旅途中的相关费用标准
2)出差员工凭核定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员工应至少提前 2 天将经批准的《出差申请表》提交总经办,由总经办安排机票(住宿)等,并据此核定差旅期间的考勤情况
如超出预订返回时间者,应立即知会总经办
第四条 差旅费用规定1
差旅费用的定义、范围定义:公司员工因公赴外地工作或接受培训期间中所发生的费用
涵盖范围:1)交通费:往返出差目的地的行程路费,以及差旅期间的必要交通费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制,A 类城市:补助 20 元/天;B 类城市:补助 15 元/天;C、D 类城市:补助每天 10 元
市内为公共交通,机场为机场大巴
(当天到达目的地交通费报销以高不就低)2)使用公司车辆者交通费不再给予报销
3)住宿费:差旅期间因住宿所发生的费用
住宿费按出差城市的消费水平分为以下四个类别:下载后可任意编辑-A 类城市: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