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发行版本:A零售客户管理办法 修改次数:1 文件编号:QG/SDXS 360-20241 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零售客户管理内容及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零售客户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基层加油站。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2.1《加油站管理法律规范》3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采纳以下定义:3.1 零售客户:是指公司通过加油站、撬装加油装置等零售销售环节实现销售的客户群体。3.2 机构用户:是指非再流通领域的机构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终端消费零售客户。3.2.1 大型机构客户:是指月度油品需求量大的客户,包括汽油月需求量在 5 吨及以上、柴油月需求在 50 吨及以上、不记名卡年采购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机构客户。3.2.2 中型机构客户:是指月度汽油需求量在 2 吨(含 2 吨)至 5 吨之间、柴油需求在 20 吨(含 20 吨)至 50 吨之间、不记名卡年采购额在 10 万元(含 10 万元)至 100 万元之间的机构客户。3.2.3 小型机构客户:是指月度汽油需求量小于 2 吨、柴油需求量小于 20吨、不记名卡年采购额小于 10 万元的机构客户。3.3 加油卡客户(以下简称卡客户):是指通过昆仑加油卡实现油品销售支付的客户。4 重要风险4.1 客户分类、分级管理标准缺乏科学性或执行不到位,影响后期客户差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 2024-07-01 修订 2024-08-01 实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异化营销政策制定与实施,造成公司营销政策失效。4.2 客户维护缺失,客户投诉处理不及时造成客户流失。4.3 客户考核机制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影响客户开发、维护、管理工作效果。5 职责5.1 加油站管理处(以下简称加管处)是零售客户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5.1.1 负责制定并督导实施公司零售客户开发政策、管理制度; 5.1.2 负责督导所属单位组织开展加油站周边市场形态分析、调查掌握竞争对手客户政策、筛选客户开发目标;5.1.3 负责省级客户开发、维护、管理,建立省级客户管理档案;5.1.4 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单位零售客户管理工作,开展客户管理工作评价与考核。5.2 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5.2.1 负责本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