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考勤管理规定1
法律规范目的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 员工考勤管理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涉及的违纪缺勤管理范围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
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总经理、副总除外)
1 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内考勤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完善,并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执行;负责各类考勤单据的收集、整理、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的统计等
2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部门员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根据权限范围审核或审批各类考勤申请单据,并逐级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1 考勤管理4
1 工时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的特点和需要,公司员工实行以下工时制度:4
1 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工作制
行政后勤等坐班工作人员每日工作时间按公司规定要求执行;保安、旅游经营等需要倒班的工作人员,具体上下班及休息时间根据行业特点自行安排,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 综合工时制,每月休息 8 天
部分特别岗位,如船舶工作人员,根据岗位性质及实际工作需要,实行不定时综合工作时间
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在一定的计算周期内集中安排休息或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2 考勤的时间单位4
1“一年”为当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一个月”为当月的 1 日至月末最后一天
3 迟到、早退、缺打卡以“次”为单位计算
4 请假、休假、旷工均以 “天”为单位计算,最小单位为 0
5 天,4 小时至 8 小时(含)记为“1 天”,1 小时至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