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关食堂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祁阳县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段二喜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局机关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签约双方依法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物餐厅、餐具、用具(详见餐具、用具清单)
第二条 承包费、承包期限及结算方式承包费每年 5000 元
承包期限两年(自 2024 年 4 月 1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
试用期三个月,承包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交清
第三条 机关食堂负责局机关(含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用餐,同时承担局机关招待用餐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用餐每人每餐:早餐 3
5 元,中、晚餐 6 元
早餐要有面包、面条、米粉、粥等,中、晚餐不少于一荤、一素、一汤
实行打卡就餐
乙方获得的工作人员用餐和招待用餐的利润均不准超过 20%
第四条 用餐时间,原则上早餐 7:00-8:00,中餐 12:00-13:00,晚餐 17:30-18:30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甲方负责支付水费、电费(仅限照明、空调、饮水机用电)
⑵ 甲方负责维修供水、供电、排水等公用设施
⑶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经营管理
⑷ 甲方每年组织就餐员工不定期对食堂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满意率不低于 80%
⑸ 如有关部门要求办理证照,由甲方负责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 乙方承包机关食堂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⑵ 乙方必须具有一定的烹调技术,有饮食服务管理经验,并且要直接从事烹调工作
⑶ 乙方承包的食堂以服务机关为目的,要做到环境优雅、食品卫生、价格合理,质量精,秩序好,确保机关宁静、安全
周一至周五原则上不许对外营业
⑷ 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局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
⑸ 保证就餐时间,让加班的干部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