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花园菜市场摊位(店铺)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摊位(店铺)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摊位(店铺)位于花园菜市场 号店(摊) 间(张),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项目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摊位(店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交付摊位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 租金为每年 元,自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市场开办者的规定,制订有关市场物业、治安、消防、计量、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制度,承担相关义务,并监督乙方遵守有关规定
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店铺)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制止,对出现的消费纠纷及时调解,调解不成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协助、督促乙方办理相关证照,为乙方提供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甲方因市场改造提升对摊位(店铺)进行调整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店铺)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乙方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 30 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结余租金及保证金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依法亮证亮照经营
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对甲方不合理要求乙方有权拒绝,并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