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1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24)57号)、《周口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周口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周政(2024)47号)和《西华县人民政府批转县人事局等部门关于西华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2024)3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二、实施对象 逍遥镇中全体教职工、学校校长、书记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体局考核并统一发放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加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程20分、教育教学教研成果2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2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依据以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