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运输协议甲方:成都国发蓉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乙方:成都市青白江华美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双赢,共同进展的目标,特订立本协议,以使甲乙双方明确责任及共同最受本协议内容,并履行职责。一.甲方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确定乙方参加委托运输业务的单车吨位及单车数量,乙方应物条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取消乙方承运资格。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名称规格重量数量时间及相关事宜等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2.由于甲方过失导致货物运输成本增加或货物运送目的地错误,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二.乙方绝对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三.乙方管理人员和参加运输的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运输安排,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各项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的工作作风。四.费用结算1.单车次货物重量不足 30 吨的,根据 30 吨计算。2.如遇货物涨价,车辆排班等候,根据相互协商制定相关运费单价。3.货物运输目的地不一致或运输成本上涨,根据相互协商另行制定相关运费单价。五.乙方承运此业务完成后,运费收入一律与甲方根据双方事前约定的价格结算,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运输发票。六.结算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运费每月支付一次,或依开具运输发票金额为准支付)。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九.本协议有效期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到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甲方乙方公司名称成都国发蓉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华美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税号510113580029263税号510113788117166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开发区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团结西路 72 号附 10-11 号电话028-83628358电话028-83301120开户行农行青白江支行营业部开户行建行成都市青白江支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账号844101040018166账号510015367080515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