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第 一 章 秘 密 文 件 、资料的收发 第 一 条 秘 密 文 件 、资料的收发应由保密 员负责
因特殊情况,保密 员不在单位时,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第 二条 秘 密 文 件 、资料的收发应采用保密 部门统一 印制的收(发)文 登记簿进行登记,以规范管理
登记的项目一般包括收(发)文 时间、收(发)文 单位、文 件 字号、文 件 标题、秘 密 等级、文 件 份数、收(发)文 编号(即按年度编排顺序号)等
各项登记均应准确,无误
第 三条 收发秘 密 文 件 、资料,必须履行签收手续,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
第 四条 接收秘 密 文 件 、资料的程序如下: (一 )首先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并将件 数、发送编号、密 级、收件 单位与送件 单位进行认真对照,核实无误后,在回执清单上签上姓名 、日 期 和 加 盖 文 件 收发专用印章 ,证 明已经 收到
(二)签收后即打 开 包装,检查是否存 在错 发或 数量 不对等现 象
如发现 问 题,要及 时向 发出 单位查询 ,防 止 漏 失
如无差 错 ,应随 即在收文 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在文 件 、资料的首页 上方加 盖 本 单位的收(发)文 印章 ,并填 上收文 编号和日 期
第 五 条 对外 发出 秘 密 文 件 、资料,必须严 格 按照规定的范围 发放 ,不得 擅 自 扩 大 范围
程序如下: ( 一 ) 按 照 确 定 的 发 放 范 围 ,在 发 文 登 记 簿 上 按 对 应 的栏 目 要 求 进 行 登 记
( 二 ) 在 文 件 、资料首页上 方盖上 单位的 收(发 )文 印章,用号码机打上 发 文 编号
( 三) 在 信封面左上 方标志好秘密等级及发 文 编号,并准确 书写收件 单位的 地址和名称
( 四) 核点数量并进 行 封装
如果在 同一 信封内装几份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