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气瓶档案管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1、本单位安排专人建立气瓶登记台账和档案,对气瓶状况采用“气瓶动态管理系统” 进行计算机管理; 2、进入电脑管理系统的气瓶必须技术资料完整,气瓶登记台账应做到一瓶一卡,内容应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气瓶检验合格证、气瓶使用登记证等。 3、气瓶上应涂敷本单位标志、气瓶编号和打本单位标志钢印。 4、本单位气瓶外表的颜色、字样和色环应符合 GB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气瓶的附件应保持完好,如发现颜色不清、附件损坏的情况必须及时修复。 5、本单位所使用的气瓶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检验,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气瓶不得使用。 6、当气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及其它可能影响到使用安全的情况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7、气瓶必须专用,不得充装与气瓶标志不一致的其它介质。 8、气瓶平时应注意维护和保养,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9、夏季应防止曝晒,严禁敲打、碰撞气瓶,气瓶罐装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2 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加强防火安全的管理,确保站区安全。 A、防止明火: 一、为了防止明火,液化石油气站外围除设有围墙外,门口应设有“严禁烟火”警界牌,及站内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等进入防火警区,经同意入站车辆必须配带合格的防火罩,否则不得入内,拖拉机、电瓶车和畜力车一律不准进行站内。 二、严禁在防火警区内乱架、乱设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所有电气设备应采用防(隔)爆型的,其等级为2—2 级。禁止使用不合格或等级达不到要求的电气设备代替使用。如特殊情况必须设置临时配电线路或电气设备,应报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和消防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通电使用。 三、防火警界区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支架、金属电线管或其他可能通电的金属部分,均应做有效的保持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 欧姆,每年至少检测一次,确定安全可靠。 四、分装间、空重瓶仓库的地面应局部采用撞击磨擦不起火花的材料辅设,金属之间不得相互撞击,如用普通工具击打,必须垫木板。 B、防雷电: 1、站区所有防雷设施应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中有关防雷设施的要求执行,严禁利用贮罐和高电位转移来代替避雷(网)针。避雷(网)针的接地极应具有充分的导电性能和良好的机械强度,总接 3 地电阻应不大于10 欧姆。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