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与招商局集团深化战略合作 ——港口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讨论稿) 甲方: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福建省港口龙头企业,厦门市十大国有企业集团之一。现有成员企业 29 家,职工总数8000 多人。集团现有生产性码头泊位 40 个,码头岸线总长8917 米,万吨级以上泊位 23 个,其中 10 万吨级以上集装箱泊位 12 个。集团公司开辟了 24 条远洋干线和 16 条近洋班轮,远洋干线辐射全球 50 多个国家的 130 余座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列全国第七位,列世界集装箱百强港的第 22 位。集团公司业务延伸到装卸仓储、中转驳运、港口物流、客运旅游、船舶代理、电子信息、港口工程、金融服务、物业、贸易和房地产开发等诸多领域。 招商局集团是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香港四大中资企业之一。主要经营活动分布于香港、内地、东南亚等地区,以交通运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与服务(港口、公路、能源运输及物流)、金融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为三大核心产业,并在各自领域均居全国领先地位。自 1992 年开始在厦门湾南岸投资开发招商局漳州开发 区以来,就十分关注厦门湾区域的经济建设,积极寻求适合投资的领域和合作项目。 多年来,厦门港务控股集团与招商局集团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局面。随着国家支持海西发展战略及福建海西港口一体化战略的出台,进一步发挥厦门作为海西重要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和龙头示范作用,加速厦门湾南北两岸的融合,推动两岸的同城发展,双方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双赢发展的时机已成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厦门湾南北岸港口经营及相关产业开发进行合作等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有关港口方面的合作 有关港口合作的目标是:在2006 年开始的行政资源整合基础上,逐步推进厦门湾港口经营资源、经营运作的整合;以南北两岸两大国企(招商局集团与厦门港务集团)的合作为手段,形成整合优势,增强盈利能力,做强、做大厦门港。 双方同意进行如下项目的合作: ①厦门湾散杂货业务的整合 ②漳州开发区四区码头建设 ③厦门湾拖轮业务的合作 ④引进中石油 LN G 项目 ⑤集装箱业务的整合 ⑥港口(疏浚)工程项目合作 从现实情况出发,以上项目的合作可按轻重缓急以及时机成熟条件等因素分为近期即可实施、一二年内启动以及未来条件成熟时再行展开等三个步骤: 1、近期拟实施项目 ①厦门湾散杂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