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检查说明 一、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 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合 GB50016 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 5
1 条 2 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 5
2 条 3 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 5
3条 4 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构
工房内墙表面应采用平整不易积尘和易清扫的结构,且不应向上拼接
非整料构筑的墙体,墙面应用砂浆抹平,不得留有孔隙
工房、成品库房的地面、工作平台应采用硬质防滑导静电的非燃性材料制作,且不应有积尘接缝
工、库房屋顶不应漏水,同时应防止室内漏水及外部 水流 入
工房、成品库房所有门 、窗框架均 应采用金 属 材料制作
窗扇 应向外开启 ,且不得设中 挺 并配 有摩 擦 式 窗栓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 5
5 条 《铝 镁 粉加 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第 5
2条 5 疏 散 通 道 要求如下: 工作区 应有疏 散 通 道
疏 散 通 道 的数 目 和位 置应符合 GB50016 的相关规定 门 应向外开启 ,并不得设门 槛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 5
1 条 《铝 镁 粉加 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