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颈癌放疗(盆腔大野照射) 1
摆位:仰卧,升床至 9cm(身体厚度的一半),源皮距为 91cm
射野井型界定线放置于大约盆腔照射野处: 上界:大约为脐下 1
外界:股骨头中心(腹股沟中点)
下界:耻骨联合上界下 5cm 处
透视下确定范围: 上界:L4、5 交界处(髂棘水平) 外界:股骨头中心即真骨盆(即股骨内侧缘的向上延长线即先通式线) 下界:闭孔下缘(如肿瘤位置较低,需照射外阴部则下界至坐骨结节处)
剂量:术后辅助放疗:DT:46
8Gy/26f
画图:如下:虚线为挡铅
挡铅处无腹腔淋巴结
1/2 长度 91 鼻咽癌 面颈联合野: 上界:眉弓结节与外耳孔上缘连线 下界:舌骨下缘水平 前界:鼻腔,上颌窦的后 1/3 后界: 全颅放疗 保持体位位于中线,中心激光线位于鼻尖,扣模,升床至水平激光线位于颅底线以上部分头颅的中心,机架角度达到 90°,X 线外缘位于颅底线(眼外眦与外耳孔连线),在 X 线下观看,使颅底线位于蝶骨翼与外耳孔的连线上,需包括小脑,记下机架角度,X,Y 数值,测量肿瘤深度,在头模上贴上胶布
鼻咽癌:面颈联合野:上界:眉弓结节与外耳孔上缘; 下界:甲状软骨切迹水平; 前界:同侧眼眶外缘后1
0cm (鼻腔、上颌窦的后1/3); 后界:
颈部切线野:上界:下颌骨下缘上1cm 与乳突尖连线; 下界:沿锁骨下缘; 外缘:肱骨头内缘; ①初治:根治:第一阶段:面颈联合野:Dt:36Gy/20f;颈部切线野:Dt: 36Gy/20f
第二阶段:耳前野放疗:Dt:36Gy/18f;颈部切线野:Dt: 30Gy/15f;共予鼻咽局部肿块区放疗 Dt:72Gy/38f;颈部放疗:Dt: 66Gy/35f; ②复发后放疗:耳前野放疗(左右对穿):Dt: 60Gy/30f;上颈切线野(正面单野):Dt: 60Gy/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