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招标文件之附件三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二○一七年九月招标文件附件三: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工程,徐州市广弘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广弘公司”)与 _________________( 社会资本名称 ) ,根据《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称“《股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将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作为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唯一共同的项目公司,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公司运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章程在《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合同》(以下称“《PPP 项目合同》”)批准之后,由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注:本章程暂按中选社会资本为由2 家社会资本组成的联合体进行约定(下同),待本项目确定中选社会资本后,按照中选结果对签约主体数量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和期限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五条经营范围:徐州市城东大道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和附属设施等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第六条除 PPP 项目合同和股东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或延期外,各股东的合作期限为股东协议签订之日起至PPP 项目合同合作期届满为止。公司的经营期限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公司经营期届满(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期限为准)。招标文件附件三:徐州市城东大道综合管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3 -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第七条公司增资前原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国资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100万元。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6604 万元。第九条公司各股东信息如下:徐州市广弘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法定代表人:住所:法定代表人:住所:第十条出资及股权比例徐州广弘公司以及社会资本方以货币现金方式进行出资。其中,徐州广弘公司出资人民币4981 万元,持股比例为 30% 。除徐州广弘公司以外的其他各方合计出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