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服务合同要点甲方(心理咨询机构)对乙方(患者)进行心理咨询、治疗,乙方支付咨询费用
心理咨询服务合同甲方(咨询机构):地址:乙方(来访者):身份证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咨询师职业标准》以及服务行业的通用法规规定,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有偿提供心理咨询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关于保密原则1
甲方严格遵守心理咨询行业的保密原则,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泄露乙方的个人资料或咨询内容
如确因学术交流或其他因素需要报告该案例,则需隐去来访者的个人信息
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乙方资料外泄情况,导致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经过甲方观察, 认为乙方有可能出现行为失控,并危及自身或其他人的人身安全的时候,保密原则除外
甲方有权利通知乙方亲属或终止咨询
二、关于咨询费用约定1
甲方按照明示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一定的咨询费作为咨询报酬
本咨询师收费标准为人民币:元 /小时 ( 其中咨询时间45 分钟 ,咨询后资料纪录整理15 分钟 ),根据咨询需要和双方临时约定,超出或少于1 小时时间按照此标准计算
乙方须提前预交一个时间段的咨询费用
现经双方协定,第一个咨询周期的咨询次数为:次,咨询费用合计为:次×元= 元
咨询终止时, 如果乙方预约交费剩有余额,乙方领回剩余咨询费
超过 2 个 月 未领回,按照放弃领回处理
三、关于咨询时间约定1
咨询时间初步约定,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每周次
心理咨询服务开始后,双方在每次咨询后约定下次咨询的时间,双方均须遵守时间约定
双方因故更改咨询时间需提前1- 2 天通知对方
四、关于咨询终止1
达成咨询目标后,终止咨询
乙方不满意咨询师的咨询方法或其他原因,提出终止咨询
咨询师因为来访者不配合咨询师正常咨询或者不认真完成作业终止咨询
咨询师认为没有能力帮助来访者,征得来访者同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