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根据我局本年 6 月份印发的 建[20 ]68 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平安卡”管理制度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我市已从 7 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施行“平安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该项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步骤,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平安卡”工作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进行
我市市区范围内的在建项目在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即±0
00 以上)后一个月内必须报送第一批参加培训考核工人的基本资料,以便统筹安排
年 9 月1 日前结构封顶的在建项目,暂不报送参加培训考核的工人的基本资料
二、请各施工单位规定时限内做好本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的“平安卡”申报工作,并组织好工人参加培训考核(“平安卡”办理流程详见附件一):1、建筑业企业应在省平安卡信息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以便工人信息的申报录入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二
2、组织工人仔细填好《广东省工人平安卡申请登记表》(见附件三,也可自行在省平安卡信息中心网站上下载),并按登记表的要求贴上工人相片及身份证复印件;3、建筑业企业或工程项目部应安排专人负责工人个人信息的网上录入、申报工作,工人照片录入应实行数码相片的形式直接上传(照片要求详见省平安卡信息中心网站当中的“照片规格说明”)
4、建筑业企业或工程项目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集好本项目的《广东省工人平安卡申请登记表》,填写《平安卡培训考核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四)并送交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以便统一安排培训考核
5、建筑业企业在初次申报人员资料后,如有人员需要增加,可在培训考核通过后进行补充申报
三、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将在日常监督中对各在建项目实施“平安卡”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根据规定实行“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施工场地进行处理
市 建 设 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一:“平安卡”制度实施流程 “平安卡”管理制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