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出台2013 年 01 月 09 日 发布2012 年 11 月 8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第 67 号公告,《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为法律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 《规定》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取并查验供货者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同时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 1 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应当包括的内容。针对实行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经营企业,《规定》明确,可由总部统一索取查验相关证、票并存档,建立电子化档案,供各连锁经营企业从经营终端进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查询索证情况。各连锁经营企业自行采购的保健食品,应当根据要求自行索证索票。《规定》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如实记录购货、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质量不合格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或保健食品的召回、退货、销毁等处理情况。《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有关解答 1.索证索票制度能够解决当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什么问题?对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具有什么样的作用? 答:当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普遍存在索取证票不全,台账管理缺失等问题,个别企业缺乏质量安全意识,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及台账管理规定,致使问题产品无法追溯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消费者食用安全带来隐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完善产品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等安全管理规定,同时,也有利于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有效追溯保健食品产品流向、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2.《规定》要求保健食品企业将有关文件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 1 年,这一期限的设定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