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职工的奖惩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为增强公司的企业主人翁责任感,鼓舞其积极性和制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率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的规模建设,根据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奖罚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实施细则。全公司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公物,学习和掌握本职工所需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实施本细则,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舞为主的原则,对违规乱纪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的原则。第二章 奖励一、对下列表现的职工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根据实际贡献,年终由公司一次性颁发。 1、在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并能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节约物资和能源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2、在公司各类产品生产科学化方面的钻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所发明,以及对技术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重大成果,或成绩显著者。 3、在改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者。 4、在公司各项目车间对操作技术水平有改进的建议并取得明显效果者。 5、同坏人坏事和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现象作斗争,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者。 6、维护公司财务纪律,抵制歪风邪气,节约经费开支事迹突出者。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对本职工作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迹突出者。 8、在建设精神文明,搞好公司文化技术教育。在传、帮、带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9、为保护公共财物,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财产和职工利益免受损失。 10、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任务,在生活和其它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二、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有给予上述奖励时发难事一次性奖金,奖额参照公司有关奖罚条款执行。三、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授予“六好职工”或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 1、政治思想好、热爱国家、热爱公司集体、爱厂如家、爱护卫公物,坚持和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有为企业献身精神的。 2、完成任务好,定期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指标和工作任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在各车间、各岗位上和业务竞赛中,达到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