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保密协议披露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接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甲、乙双方之间的产品设计、生产规划、加工承揽、业务拓展、市场开发等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守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用性并经甲方实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在合作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生产规划、加工或者产品设计所需的所有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财务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生产资料、产品成本、人事记录、员工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名单、市场地位资料、业绩评估、销售历史、进料渠道、测试数据、工艺流程、产品品质、销售计划及新业务推广计划、产销策略、财务状况、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讨论进程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2、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以下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用于生产规划、加工承揽或者工装设计等所需的各种业务资料均由甲方提供。基于该资料或者业务合作而形成的任何品牌资源、业务资料、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一切相关权利属于甲方独自所有。 2、乙方不得将为甲方规划、设计或者生产的方案,在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提供给其他相关方或者任何第三方。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乙方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并保证公司无关人员及公司外人员不得通过任何途径获得前述资料。 4、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生产车间布局、工艺流程、产品品质数据等提交给经营同类业务或者类似业务的公司,也不得以合作或者其他形式进行前述业务。 5、合作期满三年内,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资料,接受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或者类似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委托提供 1 / 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同类或类似策划或者其他业务。 6、合作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的业务资料,不得擅自保留复制品,并仍须谨守保密之责任。 7、除上述义务外,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保密制度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并教育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