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汽车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上海市 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杭州市 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同意将沪-XX588 和沪-XX550 两辆小轿车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一、乙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杭州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各部门日常工作用的交通工具。乙方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权。实行完全无偿承租。二、租赁期间使用车辆发生的各种费用,如年审费、车船税、车辆全保保险费汽油费、路过桥费、维修费、保养费等,由乙方支付。乙方要按时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退还给甲方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三、在租赁期内,若发生盗抢,从盗抢之日起,保险公司赔付给乙方的一切费用归甲方所有若保险公司赔偿费用不足总车价,差额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若盗抢车辆被破案拿回的,甲乙方将继续本合同.四、在租赁期内,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交通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的(按保险公司估价为准),从车辆认定报废之日起,不对甲方车辆进行维修,保险公司赔给乙方的一切费用归甲方所有.若保险公司赔偿费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不足总车价,其差价由乙方承担。五、租用期为五年,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承租方假如继续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在合同到期后将车调回。六、甲方所购车辆涉及的债权债务及其它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七、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补充。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2024 年 9 月 28 日 2024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