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抵押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第 号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住址: 住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为确保甲方与主合同债务人 签定的编号为 号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提供的不动产抵押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不动产基本情况1.1 第二条 不动产价值及抵押期限2.1 抵押担保的债权额为人民币 万元,抵押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担保范围3.1 主合同约定下借款人需承担的全部债务、违约金及履约所需的全部税费。第四条 担保责任4.1 乙方以抵押物为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所有债务承担担保责任,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除主合同债务人向甲方提供物的担保外)的,甲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要求乙方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乙方对甲方承担的抵押担保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若甲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乙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4.2 若乙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乙方的抵押担保责任,乙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第五条、抵押权的确定及实现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享有对抵押财产在担保范围内的受偿权:( 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主合同借款人未偿还到期债务;(2)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宣布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借款人未偿还到期债务;(3)抵押财产价值贬值或抵押人恶意处分抵押物;(4)其他严重影响甲方实现债权的行为。5.2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后,甲方享有对抵押财产在担保范围内的受偿权,并有权对抵押财产进行处置 ,所得款项按下列顺序受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违约金>利息>本金,甲方有权随时更改上述受偿顺序,并不需通知乙方。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 甲方有权进入抵押财产所在地,并对抵押物进行勘验、检查、查询。6.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抵押物购买相应的保险,以保障抵押权的实现。6.3 甲方处分抵押物所得财产,清偿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权后如有剩余,应及时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