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东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管理制度暨自研课题管理条例一、指导思想推动我区教育科研工作,强化教科研工作管理,务求以“开拓创新,立足实践,服务课改”为指导思想,注重过程讨论,科研与实践相结合,求实求效,使教育科研真正为提升老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服务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1、东区主管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负责对校(园)教育科研工作检查监督
2、学校(园)成立教育科研指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教育科研全面工作,总把教育科研方向
主管行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实施、管理、考评
成员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较强教育科研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主管教学的行政领导、科组长、学科带头人组成
3、校(园)教育科研指导小组的工作职责:(1)制订学校(园)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制订学校(园)教育科研工作计划
(3)组织本校(园)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落实课题讨论的全过程
(4)指导本校(园)市级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讨论工作,为讨论工作创设良好的条件
(5)组织好市级课题承担者参加教育理论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承担者教科研水平
(6)及时了解校级小课题讨论进展情况,及时指导进行经验总结和做好论证申报工作
三、课题讨论过程的组织与管理(一)自研课题定义:自研课题是指产生于教育教学实际工作中的小问题即小课题,原则上不含子课题,主要包含课题提出的理由,讨论的具体内容,实施讨论的措施及讨论成果的具体表现等
(二)立项程序(1)自研课题:45 岁以下的每位老师(承担市或以上立项课题讨论的老师除外,见附件四)根据教育教学实际工作中的小问题独立(3年教龄以下的新老师可 2 人一组)选择讨论课题,并向学校科研指导小组申报备案
经学校科研指导小组批准,部分老师可选择其他主题讨论
(2)市级以上立项课题: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