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中海连湖花园二区临时售楼处 工程地点:银川金凤区人民大会堂对面 工程内容: 售楼处室内展示精装修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 年 9 月 1 日 竣工日期:2024 年 9 月 3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法律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8 月28 日合同订立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恒泰大厦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文起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陈 林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 户 银 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 邮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