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1 0 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性质、对象与申请条件 (一)本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凡列入我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在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三)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无不良信用记录; 4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学校名单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名单为准); 5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6
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其它贫困家庭
(四)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