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 DB37/T1640-2010 1 范围 1
1 由于山东省农作物种植种类繁多,灌溉形式复杂,生育期和需水规律相近的其他作物,其灌溉定额可在总结灌水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执行
2 表中50%、75%、85%是指作物生育期有效降雨频率,在该频率年有效降雨条件下或有效降雨量更多的年份,均可满足作物充分灌溉的要求,也就满足了灌溉保证率的要求
灌溉保证率反映了作物充分灌溉的保证程度,对于不能满足灌溉保证率的年份,只能实行非充分灌溉,需要根据作物的需水规律灌关键水
3 术语和定义 3
4 灌溉水利用系数是反映节水灌溉水平特别是工程标准的重要指标,净灌溉定额在作物品种和农业措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短期内不会有大的变化,毛灌溉定额与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密切相关
本次灌溉水利用系数参照原有数据、调研的数据、有关规范规定,采用和现状相比相对较先进的水平
对于新建和改建工程,须按照节水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和建设
5 定额的分区及作物和灌区类型 5
1 山东省农业水利分区是在分析全省自然地理和降雨量状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其中鲁西南区(I 区)地势平坦,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在580~740mm 之间;鲁北区(II 区)地势平坦,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在550~650mm 之间;鲁中区(III 区)多丘陵,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在600~800mm 之间;鲁南区(IV 区)多山,地形复杂,区域多年 13 平均降雨量在 800~900mm 之间;胶东区(V 区)多山多丘陵,地形复杂,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在 550~850mm 之间
分区以县级市为基本分割单元,部分地市有交叉
2 根据生产实际需求和多年习惯,本标准中定额单位采用 m³/亩
灌溉定额的制定是在调查全省农作物的基础上,选取山东省种植范围最广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和果树进行制定,其他种植范围较小的作物可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