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一般性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推进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及省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法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对审判、执行、司法技术辅助工作的办案质量所做的评定,评定对象包括各类案件的实体、程序(含庭审、听证、对外委托)、裁判文书(包括优秀文书的评选)、卷宗、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等方面
案件质量评查属于法院内部的质量监管机制
第三条 案件质量评查是增强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我省法院案件整体质量的一项重要管理手段
第四条 案件质量评查的任务是通过案件的质量评定,总结审判经验,规范审判执行行为,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 案件质量评查应坚持如下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求真务实、讲求实效原则;全程评查、全方位评查原则;依托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评查的原则;零容忍原则
第六条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要注重结果的运用,做到评查案件与总结审判经验的有机统一,制约机制与激励机制的有机统一,评查- 2 - 结果与绩效考核的有机统一
第二章 评查组织机构、人员队伍 第七条 全省各级法院应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协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第八条 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审判管理办公室的主管院领导、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各业务部门(包括研究室、司法技术辅助工作部门)以及监察室的主要负责人
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主任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的主管院领导担任
第九条 审判管理办公室案件评查组负责案件评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全省三级法院应建立上下联动、相对稳定,内、外结合的专、兼职评查员队伍
专职评查员队伍是指审判管理办公室内专职从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