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DSH 132006 防止水体环境污染预防控制措施技术要求 防止水体环境污染预防控制措施技术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点提出了大连石化公司预防控制水体环境污染的技术措施,以防止生产过程和突发性事故产生的污染物进入企业外的海域,造成水体环境污染事故
技术要点适用于公司和与公司公用污水排放系统的所有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1999年版)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3-2004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SH 3047-1993 《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GBJ 69-1984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CJJ 50-1992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1997 年版) 《石油化工排雨水明沟设计规范》SH3094-1999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SH3034-1999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SH 3034-1999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 《石油化工防火堤设计规范》SH3125-2001 3 控制措施分级 为防止生产过程或事故状态污染物进入海域,导致水体环境污染事故
必须坚持以防为主、防控结合,建立安全有效的污染综合预防控制体系
针对公司生产原料、中间产品及产品的特点,在装置、罐区周围建围堰、围堤作为一级预防控制措施,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
在公司排水系统建事故缓冲池作为二级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较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
在公司污水进入海域前建终端事故池作为三级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重大生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1 一级预防控制措施 通过在装置和罐区周边设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