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工运事业发展,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归口管理全区工会财务工作
直接管理本级工会行政、活动经费及各项专项经费(双联、劳模、厂务公开、技协、帮扶、送温暖等)和本级工会资产
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和基层工会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区总工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财务工作职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第四条财务部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合理编制预、决算,科学配置资金;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工会经济行为;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工会资产流失,确保工会资产安全 完整和合理使用;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各类经济事项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第五条区总工会本级各项经费收支,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经费收支预、决算
区本级年度经费收支预、决算经区总经审会审查同意、常委会讨论决定,上报市总财务部审批后在区总工会经审会的监督下执行
当年实际支出超预算时,必须在十月底以前依法向市总财务部申报办理年2 内追加预算手续
追加预算的审查程序与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的审查程序相同
第六条本级经费支出实行项目预算管理
1 、经常性支出预算
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室按国家财经纪律要求,根据年度全面工作计划 ,参照上年度支出水平统筹安排
人员经费支出根据年初人员情况和国家工资福利政策,分项提出年度支出预算方案 ,财务部负责汇总报批
事业支出、专项资金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由财务部提出年度预算
公用部分公务费由办公室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分项提出年度预算,财务部负责汇总报批
公用部分公务费包括:水、电、邮寄、办公电话、信息网络、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