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陈述书(与国防专利申请相关文书)意见陈述书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此框由国防知识产权①国国防专防或利专申请利申请号或专利号递交日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或专利权人②陈述事项:针对国防知识产权局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 ____通知书(发文序号____)的陈述意见。③陈述的意见:④附件清单已备案的证明文件名称:____,证明文件备案编号: ____ ⑤当事人或国防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⑥国防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意事项: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国防专利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其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如果该申请或者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防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三、本表第②栏中的“发文序号”位于国防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通知书地址栏下方。四、本表第③栏,填写不下时,应当使用规定格式的附页续写。五、本表第②、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六、本表第⑤栏,委托国防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国防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由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七、申请文件修改替换的格式要求:对权利要求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权利要求替换项,涉及权利要求引用关系时,则需要将相应权项一起替换。如果申请人需要删除部分权项,申请人应该提交整理后连续编号的部分权利要求书。对说明书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替换段,不得增加和删除段号,仅只能对有修改部分段进行整段替换。如果要增加内容,则只能增加在某一段中;如果需要删除一个整段内容,应该保留该段号,并在此段号后注明:“此段删除”字样。对说明书附图修改的应当以图为单位提交相应的替换附图。对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替换页。同时,申请人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写明修改涉及的权项、段号、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