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仓储管理及物流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保管方: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存货方:有限公司(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精神,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仓储管理和物流服务等项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保管地点、货物品类及服务范围: 1、保管仓库地点 仓库地点: 2、货物品类乙方入库货物的品名、规格及包装: 。3、服务范围:货物产权归属于乙方拥有,甲方负责保管、代理收发和物流配送的管理服务。第二条:计费项目、标准及支付方式1、计费项目含仓储保管费、入库和出库的装卸费、海运货柜的掏箱费和物流配送的管理费。管理费用包括货物保管、整理归位、巡查、装卸安排、更换破损成品的外包装、出入库报表、物流派车运输及跟踪货物运输及签收单回收等服务收取费用。2、计费标准:总承包包干费用人民币 元/月(含税务发票),人民币 元/年。3、甲方每月 10 日前提供上月发生业务的数据报表给乙方,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收到发票后 10 日内划款到甲方指定帐户.第三条:甲、乙双方责任权利1、仓库货物的出入库必须遵循“凭单操作原则,严禁任何借口和形式的白条、无条的出库操作,由此而造成乙方财产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在货物进库前 3 日应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做好统筹安排。3、乙方应当甲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外观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在货物到达后,甲方方凭乙方提供的入库单据(资料)进行验收。验收核对无误后,需在入库单签字盖章并将入库回执交或传予乙方。如验收发现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等与乙方单据(资料)不相符的,应及时通报乙方作出确认或处理。因乙方提供的入库货物单(资料)不准确而造成验收差错由乙方负责。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货物差由甲方负责。5、甲方应在严格根据保管规章保管货物,储存期间应保证货物安全无损,但不负责货物的内在质量和原外包装完好,内部的细数。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在保管中出现的货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短少、破损、水湿、外包装严重变形等、由甲方负责按成本价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对入库时实际货物与唛头、单据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