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顺营民爆〔2024〕10 号南充市顺兴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营山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民爆物品专用仓库安全管理的函各有关存贮单位:为仔细贯彻落实县公安局 2024 年 3 月 15—16 日全县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民爆物品专用库房的管理,真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我公司对已外租赁的库房实行了民爆物品分库贮存管理,各贮存单位对所租赁库房内物品自行管理,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为仔细吸取“3
9”炸药销毁安全事故教训,确保民爆物品专用库房贮存安全,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安函〔2024〕62 号和四川省国防科工办川工办发〔2024〕196 号通知精神,现就库房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各存贮单位要严格库区涉爆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严格库区从业人员资质,严禁无资质和虚假资质人员以贮存单位名义进入库区及库房内作业
要严格遵守库区和库房内民爆物品贮存、装卸操作规程,杜绝从业人员一切不安全行为
二、各贮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民爆物品贮存管理有关规定
严禁超量贮存,严禁将性质相抵触的民爆物品同库贮存,严禁储存安全性能不确定的废旧物品,严禁存放收缴罚没爆炸物品,严禁将非民爆物品存放爆炸品库房内,严禁将防爆箱存放民爆物品专用库房内
爆炸品领用发放必须向我司库房保卫部门提交合法有效的购买证、运输证和配送安排表,方可进入库区配送运输
三、各贮存单位要切实加强回收爆炸品的安全管理
各贮存单位要坚持“少量多次,以用定送”原则,从严控制当班配送量,减少回收量,尽可能实现零回收率
所有回收爆炸品必须经回收单位检验合格,并出具加盖回收单位(爆破公司)公章的验收合格手续,交我公司门卫审验后方可准予入库
严禁将来源不明、性能不稳定的爆炸物品存放库区及库房内,严禁性质相抵触的回收爆炸物品同库贮存或使用防爆箱存放库房
四、各贮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库房的安全检查,排查隐患,法律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