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维修组仓库施工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福建省造艺设计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将莆田市旷远维修组仓库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乙方施工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海丰中街 1118 号(旷远员工宿舍楼架空层)
面 积: 约 74㎡
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说明对仓库项目进行施工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风险、交钥匙工程的固定总价包干
工 期:25 个 日历天;开工日期:2024 年 6 月 30 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竣工日期:2024 年 7 月 25 日 ,竣工日期以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通过甲方验收时间为准
第二条:工程价款 1
本合同款为固定总价含税包干计¥ : 45000
00 元(人民币肆万伍仟元 整)
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为准
第三条:质量要求本 工 程 以 图 纸 及 说 明 、 设 计 变 更 《 住 宅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法 律 规 范 》(GB50327-2001)和《建筑装饰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327-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定的工程验收法律规范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第四条:材料供应1
本工程所需由乙方供应
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若乙方自行使用不合格材料而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其负责由乙方负责
开工前,乙方应提供主要材料的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及竣工验收的标准之一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五条:付款及结算方式:1
付款方式:1)本工程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