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建与项目管理两种模式的制度分析自《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动“代建制”以来 ,截至 2024 年末的相关资料表明,全国已有十余个省市开展了“代建制”试点工作,更有一些省市及相关主管部门还陆续出台了有关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制”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代建制”作为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代建制”能否如制度设计者所愿,从源头上扼制政府投资项目普遍存在的三超问题
本文试图分别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对“代建制”与项目管理制的作用机理、适用范围及存在问题作出分析和探讨
一、制度需求与制度创新 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即构建人们相互作为的人为设定的约束
它既包括正式规则,如法律、规章等 ,也包括非正式规则,如习惯和道德约束等
制度的功效在于最大限度地节约社会的交易成本,当然制度的执行也是有成本的,因此一项新的制度假如能够得到越多的当事人的支持,则其成本就越小
“代建制”,简言之,是指政府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企业,负责对公益型、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PM 或 PMC),是指由业主方委托专业机构(一般为工程咨询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业主代表,也即业主职能的延伸,对工程项目进行集成化管理
还有一种称之为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是指业主通过招标等手段,委托一家工程(施工或设计)公司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设计—采购—建设进行总承包,通常由总承包商完成工程的主体设计或施工,但允许总承包商把局部设计或施工分包出去,甚至允许总承包商把建筑安装施工全部分包出去,而所有的分包工作都由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业主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与分包商直接签订合同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抑或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已有若干年历史,这种制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