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进口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共 2 页第 1 页甲方: (委托方)乙方: (代理进口方)签订地点: 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一、委托进口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到岸交期甲方委托乙方进口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到岸交期等按甲方与出口商签订的合同执行,与乙方无关,如由乙方负责进口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交期等,则另外签订合同。二、产品产地、质量标准、验收标准、验收方法甲方委托乙方进口产品产地、质量标准、验收标准、验收方法按甲方与出口商签订的合同执行,与乙方无关,但如进口到货的产品产地、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需办理退货、索赔等,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负责提供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资料。三、包装、运输、保险及交货地点包装、运输、保险等费用按甲方与出口商签订合同执行,对发生于到岸海关至甲方工厂的包装、运输、保险等费用由甲方负责。进口到岸海关为甲方指定的海关(指定海关应有利于乙方报关),乙方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厂内。四、结算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公平交易,对每笔进口业务乙方必须在清关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以下款项原始单据。1、 甲方货款,汇率按中国银行购汇国家牌价卖出价计2、 银行购汇手续费及电汇费3、 海关代征增值税、关税4、 报关、商检手续费。5、 运费、保险费等,本项费用发生前预先通知甲方并由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6、 运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开入增值税发票后产生的税费。(海运/空运费<含保险费>,报关、报检费,码头/机场费,商检、海关查验吊柜费等)7、 进口代理费发票(货款+海关代征增值税+关税)*1.3% 其中 1.3 为代理费率。五、付款 a) 当出口商对甲方有付款延迟期时,即提货后若干日内必须对外付款的,甲方应在对外付款合同编号: 进口代理合同 共 2 页第 2 页 的二个工作日前将相应的人民币付到乙方帐户;b) 当须对出口商预付货款时,甲方应在付款日的二个工作日前将相应的人民币付到乙方帐户;c) 甲方将根据货物到达口岸的日期提前两个工作日将海关关税和其代征的增值税款付到乙方帐户;d) 当有特别情况时,乙方将按其自身能力为甲方垫付部分货款和税款.六、违约责任a) 交期违约:乙方收到甲方出口商货物到岸通知后,最迟 7 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检清关工作。为保证及时报检清关,乙方应提前作好清关资料准备工作,对要求甲方出口商提供资料协助的应提前提出,对因资料准备不足而导致清关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