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事代理服务合同甲方:苏州丰诚人力资源职介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甲方部分人事工作的事宜,达成本人事代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 双方有关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事服务等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
第二条 定义 1、附件:本合同中的“附件”系指双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关于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相关约定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人事代理服务:本合同中的“人事代理服务”指双方在本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由甲方选择的,并由乙方提供的人事代理服务; 3、员工:指甲方直接聘用并委托乙方提供人事服务的甲方雇员,甲方独立行使员工聘用、管理、解聘等劳动用工方面的权利,同时甲方独立承担劳动用工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双方权利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附件的约定,按月向甲方收取代理服务费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双方约定的人事代理服务
第四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和附件的约定,按月向乙方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 (2)甲方应于每月 5 日前,填写《社保公积金代理委托单》书面通知乙方当月甲方员工的人事变动信息
由于通知滞后造成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多缴、少缴、漏纳的应由甲方负责支付
(3)残疾人保障金以及政府规定由社会保险缴纳单位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和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各类选定的人事代理服务;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人事变动信息,及时在当地政府规定的办理期限内提供各类服务
3、双方共同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草稿、附